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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后在崇明可千万别再用这些代步工具上路啦!抓到要罚款!

电动平衡车、滑板车、电动独轮车很炫酷,
站在潮流尖端的年轻人几乎人人脚踩一个。
那么这些时尚的代步工具,
能上道路行驶吗?

崇明交警蜀黍回答: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电动滑板车、平衡车、电动独轮车等属于未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行工具,不具备路权,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,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,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。

以平衡车为代表的滑行工具构造简单,
结构设计上不协调,速度快,
但制动能力较差,
人站在上面毫无防护,
所以上路行驶是十分危险的!

电动滑板车、平衡车、电动独轮车等代步工具,既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,也不在几类非机动车的产品目录内。《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“电动平衡车”不具有路权,不得上路行驶。

以独轮电动平衡车为例,它的最快时速可以达到每小时30公里,但是没有刹车,如果在机动车道行驶,非常容易跟机动车发生碰擦。

部分两轮电动平衡车,时速甚至能达到60公里,跟机动车差不多,但是刹车制动的设计远不如机动车,如果撞到行人,十分危险。

一些电动滑板(平衡)车本身没有很明显的反光标记,夜间在灯光不好的地方使用,很容易导致危险。

现在城市道路出现越来越多的电动滑板(平衡)车,给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增加了很大隐患。

电动滑板车、平衡车、电动独轮车等属于未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行工具,在公共道路行驶会被处罚:

对首次查获使用电动滑板车、平衡车、电动独轮车等在道路上行驶的,将按照“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,情节较轻”,对当事人处100元罚款,并将当事人信息记录在案;

第二次及以上查获使用电动滑板车、平衡车、电动独轮车等在道路上行驶的,按照“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”,先予扣留车辆后通知违法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。违法人员前来处理时,警方还会对其处以500元罚款。

除此之外,

这些新型交通工具也要注意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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